小桃红

【于郑】胎记01

胎记

 

郑轩生下来的时候后腰上就有一个胎记,长条状的,样子像一条蛇。

胎记样子是不太难看,就是位置尴尬,正好在他敏感带上,加上颜色也不大能入眼,在有些特定场合,碰到有些特定的人,就会比较败兴。

这件事是一个一夜情对象在酒店床上告诉他的,他说你要不去做个纹身盖一盖,这好钢得用在刀刃上啊。

郑轩刚射过一次,趴在床上懒懒的不想动。他背过手去摸后腰,说你不喜欢自然有别人喜欢。

纹身多疼啊。他心里补了一句。

干他们这行的,纹个身什么的多了去了,郑轩认识个纹身师,叫李轩,平时两个人车车干干地互相乱叫,当年他刚辞职没地住的时候还在李轩店里那张破沙发上窝过一整个夏天。李轩在楼下工作室里给客人刺青,他就盘腿坐在沙发上一会儿贝斯一会儿吉他地写谱子,写不出就挠沙发背上布艺图腾的流苏,抓个一根两根下来,他就高兴了,谱子一丢就抱着个贝斯乱弹一气。

楼上的空调不大制冷,他弹得手指上都是汗,碰上琴弦就打滑。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高兴,但就是没有来得想大笑起来。

郑轩大学学的大提琴,毕业后进了个乐团,工资不低福利又好,但郑轩就是觉得不是那个味儿,就给辞了。现在每礼拜教教小朋友拉琴,晚上就背着贝斯到处赶场子。

他想,他大概终归和那些衣香鬓影,富丽堂皇的形容词搭不上边。国家大剧院吊顶吊得老高,仰起头来只看得见一片空空茫茫,他坐在乐池里,等待每一场幕布拉上之后,从上方居高临下献给他的掌声。

混合的酒精,闪得眼晕的灯光,看不清的人脸,乐器连上音箱后的轰鸣,摔碎的酒杯;呐喊,口哨,尖叫。

这些才让他感觉有个支点。

 

后来他拖拖沓沓地找到了房子搬了出去,算是坐实了北漂的名头。小区门口有早餐摊子和深夜烧烤店,每天晚饭不重样;再往外走两步就是理发店和超市,买东西剪头发都方便;乐队也是固定的,对一个懒人来说惬意得很。

室友是一个叫许斌的键盘手,和朋友合开了家琴行。房子是他的,嫌一个人住冷清,就再找一个租客,顺便收点租子。

郑轩以平时的0.5倍速挪出了房间。乐队最近又签了一个酒吧,唱到后半夜的场,每天赶场子赶得郑轩生无可恋。

郑轩到的时候酒吧里只有一个人,他点点头算作打招呼,敲敲吧台,扯着嗓子点了杯啤。

不一会儿张佳乐从后头一撩帘子出来,围裙上沾满了白面粉,一边给郑轩倒酒一边说:“你今天怎么这么客气,要喝自己倒啊。”

“怎么还没开店啊,我还以为要迟到呢。”

“今天有点事儿,给你发过短信了,没收到?”

郑轩掏裤兜摸手机:“嘿,没电了,昨天回去倒头睡到现在,忘冲了。”

张佳乐不信:“真累成这样?”

“真累成这样。”郑轩煞有介事,“压力山大啊。”

“你累个屁,都多久没站前头唱歌了你自己说,哪次不是躲在后面。”

“唱歌有黄少文州他们,要我干嘛,实在不行还有宋晓他们呢。”郑轩灌了口酒,“我high又high不起来,到时候把你客人都唱跑了。”

“别介,我这儿还就有喜欢你这种的,问了我好几次你怎么不唱了。”

这话说的郑轩有点不好意思了,他挠挠头说要不今晚就唱一个呗。

张佳乐说你现在就唱一个呗。

好吧,天大地大老板最大,唱就唱。

整个酒吧里加上他就三个人,郑轩也没那么多讲究,用手机酷狗搜了个伴奏放在话筒下面,就着莎啦啦的杂音就唱了首迷宫。

他唱的很随便,一边唱一边坐在高脚椅上晃腿,有的地方跑了点调子,也有的地方忘了歌词,他也不管,哼哼两声糊弄过去。

就好像坐在自己家里的地毯上,赤着脚,哼着只有自己听得到的歌。

黄昏的酒吧灯光暗沉沉的,看不见台上的人,只有忽轻忽重的声音飘在空气里。

 

我希望爱情有点神秘

I don’t care

Where you go

 

郑轩唱的平铺直叙,一点儿都不神秘。

本来嘛,唱歌这回事儿,也没什么神秘的。

爱情也是。

TBC

评论(20)

热度(3)